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关于法治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著作,共有报告、讲话、演讲、指示、批示等69篇。部分著作是第一次公开发表。现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是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于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前提。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2014年1月7日)同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法治不仅要求完备法律体系、完善执法机制、普遍法律遵守,更要求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2014年1月7日)指出:平安是群众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重要民生和基本发展环境。政法工作成效最终取决于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视人民群众之事为己事,关注人民群众满意与不满意的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2014年2月17日)载于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讲话。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2014年10月-2022年1月)指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贯彻执纪和执法贯通,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根本要求,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2014年10月23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治理国家关键在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着眼子孙后代和长远发展。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指出: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2014年10月-2024年10月)强调: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统一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立法适应改革需要,充分发挥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穿透力,善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2014年11月-2024年12月)指出: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须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对首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指示》(2014年12月3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2014年12月26日)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建军治军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布局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强军目标必然要求。须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思维,转变治军方式,抓好军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强调:领导干部作为主要执政权力承担者,决定全面依法治国方向。党的领导通过干部行动体现。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了解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2015年2月2日)指出:党与法的关系是根本问题。处理好了,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不好,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是与西方法治最大区别。依法治国不是虚化或否定党的领导,而是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长治久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2015年3月24日)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司法公信力为尺度、符合国情和司法规律结合、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6月26日)指出:铲除不良作风腐败根本依赖法规制度。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宏观思考、整体规划,制度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责任明确、奖惩严明。
《坚持依法治网》(2015年12月-2018年4月)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是虚拟,行为主体是现实,须遵守法律,明确权利义务。依法治网是基础手段,推动依法管网、办网、上网,确保互联网法治轨道健康运行。
《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016年12月9日)指出:法律是成文道德,道德是内心法律。国家治理需法德协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显著特点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
《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2017年5月3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重要组成。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第一阵地,推动法治理论创新重要力量。要打造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学术话语体系,建立法学学科和教材体系,坚持立德树人,重点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9月26日)指出:实现共同安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题中应有。中国愿与各国政府、执法机构和国际组织加强警务安全合作,推动合作、创新、法治、共赢,共建普遍安全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2017年10月18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须全面落实党的领导至依法治国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设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法治理论。
《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2018年1月19日)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首要基础工作。宪法适当修改旨在保持连续稳定权威基础上,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确保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国和治理现代化,为新时代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2018年1月19日)强调:全面实施宪法首要任务。加快形成完备法律规范、高效法治实施、严密法治监督和有力保障体系,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公平正义,提高政治和社会法治化水平。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2018年2月24日)指出:现行宪法有力坚持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推动法治国家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维护统一稳定,体现人民意志和民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本法制保障。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指出: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领导历史性机构,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十个方面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遵循,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12月13日)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国家监督体系重要部署,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衔接司法,推动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强化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需规范正确行使监察权,牢记政治要求。
《扎扎实实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2019年2月25日)强调:改革开放越深入越需法治,环境越复杂越要法治。完善法治规划,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保障改革发展,营造稳定环境,加快涉外法治布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2019年9月24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和法律制度是长期实践探索成果,是伟大创造,是科学制度体系,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须巩固已建立并验证的根本、基本、重要制度,加快建立满足治理需求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新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监督转化治理效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0月31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深厚历史底蕴、显著优势和丰富实践成果。制度是严密完整科学体系,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成四梁八柱,党的领导制度居统领地位。目标须随实践与时俱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2月5日)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推进,法治建设须跟进。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理论和实践,是制度治理最基本稳定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制度根基,结合顶层设计与法治实践,提升法治促进治理现代化效能。
《实施好民法典》(2020年5月29日)指出:民法典是基础性法律,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实施好民法典要加强重大意义宣传教育,推进相关民事立法,加强执法司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16日)强调:推进依法治国是治理深刻变革,须以科学理论指导。坚持党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治轨道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执政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政府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国内涉外法治、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2020年11月30日)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即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须从战略高度和新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新发展格局。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21年10月13日)强调:良法是善治前提。加强党对立法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加快立法步伐,确保质量,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法律体系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抓好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2021年12月6日)指出:建设法治体系,应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坚持正确方向,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化法治改革,运用法治开展国际斗争,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
《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2022年2月25日)指出:我国语境下的人权发展结合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实际和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符合时代潮流、本国国情的道路。主要特征为坚持党领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立足国情,强调生存权发展权为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和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2022年3月7日)指出:全面把握依法治军战略,贯彻新时代党强军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军队建设,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治军方式根本转变,提高法治化水平,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2022年4月29日)指出:规范引导资本发展需设立“红绿灯”,健全法律制度,形成完整逻辑清晰规则体系。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增强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建立事前引导、事中防范、事后监管相衔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22年10月16日)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应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2022年12月19日)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宪法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化宪法制度建设规律认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根本法地位、宪法实施监管制度化法规化、维护宪法权威尊严、与时俱进完善宪法。强化宪法意识和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为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提供保障。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2023年11月27日)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长远需要,也是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当务之急。须统筹国内国际大局,统筹发展安全,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以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4年9月14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形成坚持完善运行好人大制度重要思想,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要求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制度,发挥人大保障实施宪法法律、立法、监督和联系群众作用,为实现新时代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障》(2025年2月28日)指出:建设高水平平安中国关系事业兴旺、人民生活、国家长治久安。党的领导是平安建设根本保证。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和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夯实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提升安全有序有效治理水平,令人民满意。
https://news.sina.com.cn/c/xl/2025-11-16/doc-infxrfra4455951.shtml